狠人于适,张雨绮注定无法掌控
这样的“流程”,在我这里,属于“程序不正义”。
我们都知道,未经法院审判之前,犯罪嫌疑人就只是犯罪嫌疑人,而不能被称为罪犯。就算警察已经找到了嫌犯的犯罪证据,也还是得再经过检察院、法院这两道关,“嫌犯”才能最终被判定为“罪犯”,而即便是犯罪嫌疑人,也依法享有“辩护权”,不容侵犯。这种程序正义,或者说“看得见的正义”,是维护法律正义的前提和必须。
而女明星的操作,鸡贼就鸡贼在:根本都不给对方自我辩护的机会。
有些人也许会觉得手撕渣男前任就该这么狠、这么让对方毫无还手之力,但就我而言,的确无法欣赏这种阴挫挫的“手段”。
目前,于适是被央视秋晚除名了,那张雨绮就赢了吗?我看也未必。翻翻张小姐小某书下面的留言,骂她的话也是铺天盖地,并且有够难听。
尤其,她射向于适的箭,又被她前夫袁巴元的前女友葛晓倩炮制成了“回旋镖”射向了她自己。而对方比她厉害的地方在于,提交了一堆包括视频与照片在内的证据——证据真假、有效性,个中是非曲折先且不论,对方至少比她有证据意识,也给够了她自证清白的回应空间。至于张小姐为何至今未出面回应,那是她自己的掂量与选择。